法医秦明第十案 水上囚室 · 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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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的两天实在是太熬人了。
我们作为刑事科学技术部门,不可能冲在一线去寻找被困人员,去寻找丁立响的下落。所以,我们只能傻傻地待在办公室里等消息,偶尔派出陈诗羽去打探一下消息。虽然知道不应该,但是情不自禁,做起伤情鉴定都显得无精打采。因此还被一个来做鉴定的大爷臭骂了一顿。
因为指环专案影响恶劣,市局抽调了刑警各部门上百名精干力量,围绕丁立响进行了调查。
第一组侦查员对丁立响的生平进行了调查。通过调查发现,这个人父母双亡,从小在福利院长大。虽然没有上过大学,但是对网络信息化的软件和硬件都有着异于常人的兴趣,他所有的专业技能几乎全部来源于自学。可能是性格使然,他从小就不愿意多和别人交流,特立独行、独来独往。即便是走入了社会,除非工作上和人交流以外,一般也不与人沟通。在公安内网的各大系统里,都很少能找到他的踪迹。
三年前,他认识了一家酒店的洗碗工陶春花,也就是那个行为蛮横的胖女人。后来是陶春花主动追求丁立响,于是两人登记结婚。结婚后,懒惰的陶春花因为有一套旧房子居住,所以以此为借口辞去了工作,在家享福。家里的日常开销基本来源于丁立响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赚一些小钱。婚后不久,丁立响突然失去了性功能,但是自尊心强烈的丁立响拒绝去医院就诊。陶春花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需求,只要有好吃的就足够了,上医院还得花钱,所以也就无所谓了。直到陶春花发现丁立响的偷窥癖好,开始怀疑丁立响在打邻居女人主意的时候,才开始对他进行管束。不过,经过侦查员的调查,邻居女人并没有参与作案的可能。她和丁立响也是井水不犯河水,毫无干系。
第二组侦查员则分布在全市各个交通要道、卡点,以及公交车、火车、轮船站点和飞机场,与各个区域的公安机关配合,把龙番市这个大口袋的各个袋口扎紧,防止丁立响趁乱逃出龙番市。专案组相信,只要丁立响还在龙番市,就一定逃不出我们的布控圈。但是经过两天的工作,完全没有发现丁立响的身影。
现在只有两种可能,第一,丁立响在龙番市的某个隐蔽角落里躲藏了起来;第二,丁立响徒步翻山,逃出了龙番。
第三组侦查员的任务,是最重要的,他们会同市局视频侦查大队的民警,对全市所有的交警、治安、公交监控,以及不少民用监控进行调取、观看、研判。一来以期发现丁立响这两天的活动,二来是争取找到丁立响“工作室”的具体位置或者方向。
没有想到的是,丁立响作案的预谋应该是很早以前就有了。在监控视频可以保存的范围内,民警确实找到了很多有关丁立响的影像资料。不过,根本就无法研判他的活动轨迹。但是在很多经验丰富的视频侦查部门专家的判断下,可以确定丁立响的“工作室”应该位于龙番市的西北区域。由于丁立响有意躲开监控,只挑不设监控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,所以民警能明确的,也只有这么一点点了。
可是,专家们所划定的侦查范围,是整个龙番市西北区域。对于一个两万平方公里面积、一千多万人口的城市,这意味着警察要排查大约三千平方公里的区域,以及两百多万人口。
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我们勘查组也仔细研究了龙番市的西北区域。这个区域是一个老的工业密集区域,里面有很多工厂、商家,也有很多废弃的房屋或院落。人口居住也算是比较密集,就连流浪汉都有上千人在这个区域寻找地方居住,更不用说大量的流动人口了。
丁立响抛出来的死者有两个人,即便加上杜洲、罗雪琴失踪的地点,也还是不能运用侦查地图学来进行研判。虽然两具尸体以及杜洲的失踪地点都属于专家划定的这个“西北区域”,但是互相距离都不是太近。如果需要长途跋涉来运尸,又不被别人发现,说明丁立响很有可能拥有交通工具。那么就更无法来研判他可能隐藏的区域以及“工作室”所在的区域了。
侦查员也就“交通工具”这一情况咨询了我们。经过前期的调查,丁立响的名下没有车,也没有向其他人借过车。我们依据死者没有被包裹、没有运输伤,判断丁立响的交通工具不应该是两轮车。于是,侦查的视线基本锁定了电动或燃油三轮车。
可是,一个城市,尤其是城市市郊,这类车该有多少啊!数量多得你都不敢去想着调查。而且,这样的车,根本不会在交警部门进行备案。
因此,三条线的侦查员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。可是,并没有对抓捕嫌疑人或者营救人质产生积极作用。
毕竟丁立响肯定已经察觉了警方的行动,所以大家担心的还是人质的安全。至少有两名被丁立响侵害的女性还下落不明,而杜洲究竟是被害人,还是共犯,依旧不得而知。
专案组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,成天团团转。
张建国的家距离这个垃圾场并不远,所以他的妻子、女儿在大火烧起来的时候,远远地看见了浓烟,于是狂奔到了垃圾场附近。在垃圾场的附近,他们看见了张建国的三轮车,估计张建国已经身陷火场,于是寻找消防官兵施救。
人命关天,在大火还没有被扑灭的时候,消防队就派出了两名战士进入火场呼喊、寻找,但是浓烟滚滚,实在无法打开视野,更不用说找到人了。在寻找未果后,官兵们加快了灭火速度,而且通知了消防救援大队。
在大火被扑灭了以后,消防救援大队的十余名战士,带着搜救犬就开始在垃圾场进行搜救。
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,搜救工作还在进行。
林涛和市局的程子砚对着张建国的三轮车看来看去。
“丁立响只要有这么一辆三轮车,就肯定能运出尸体。”林涛说。
程子砚点了点头,拉了拉三轮车上覆盖的一块毯子,说:“如果丁立响也弄这么一块挡布,把尸体藏在车斗里,用布一遮,神不知鬼不觉。”
“别看了,他有个三轮车这个论点肯定是没跑了。”大宝蹲在我的旁边,说,“不如来看看那些小狗,一个个都精神抖擞的样子啊!它们真的能找到失踪人员?”
“能和你一样吗?你看到同类一定很兴奋吧。”林涛取笑大宝是人形警犬。
“这个我不行。”大宝揉了揉自己的鼻子,说,“在这儿我就只能闻到一股垃圾味。”
“你是在说人不如狗吗?”林涛哈哈一笑。
“不如就不如。”大宝白了林涛一眼,说,“你比狗强吗?你上啊。”
林涛正准备贫嘴贫回去,只听远处的搜救队员喊道:“头儿!找到了!已经没有生命体征了!”
垃圾场边缘的那一对母女开始抱头痛哭起来。
其实这是意料之中的。在那么大的火场里,想要全身而退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。这也是消防部门第一时间通知市局法医部门到场的原因。
我直起身子,说:“走,有活儿干了。”
“抓紧时间吧。”大宝说,“估计尸体焚毁得比较严重,不能让家属看见了,她们肯定受不了。”
我点头赞同大宝的观点,指挥着消防队员把尸体放在消防车的后面,让消防车成为一道屏障,然后让消防队员把死者家属挡在了外面。
我和大宝戴好手套,走近尸体,把覆盖在尸体上的布拿开。这时候,我和大宝同时大吃了一惊。
尸体蜷缩在地上,侧面对着我们。从尸体的外形上来看,皮肤并没有受到火焰的侵蚀,尸体没有像火场尸体那样,全部炭化。裸露部位的皮肤看起来没有焚毁,衣服也都完好无损。甚至,尸体头部的头发都完好无损。
我们知道,头发是最容易被烧毁的人体组织,一旦身体受到高温,头发是最先消失殆尽的。
不过,张建国的尸体表面都是黑色的,黏附了大量的烟灰炭末。
“他所在的那片区域没有烧起来?”我问身边的救援队员。
救援队员摇摇头,说:“烧起来了。而且烧得很严重。”
“那为什么他的头发都还在?”救援队员长期出入于火场,所以对于一些基本知识不需要我们多说。
我从勘查箱里拿出一块纱布,蘸上酒精,然后在张建国裸露的皮肤部位反复擦拭。很快,黑色的烟灰炭末被纱布擦拭干净,露出了正常颜色的皮肤。我用止血钳指了指这一块被清理干净的皮肤给救援队员看。
救援队员拿起刚才覆盖尸体的布,说:“我们刚才在寻找尸体的时候,是天狼先嗅到的。因为垃圾场堆积了大量的垃圾,而尸体是陷入垃圾之中的,他的表面被这么一块布盖着。这是一块阻燃布。”
“哦,阻燃布。”大宝说,“所以他是发现着火了知道自己逃不出去的情况下,用一块阻燃布把自己盖了起来。”
“这种布在现场附近还有好几块,说不定就是巧合。”救援队员说,“死者陷入垃圾堆后,正好一块阻燃布覆盖了他。也不排除这种可能。”
我点了点头。
大宝说:“明白了。死者陷在垃圾堆里,又有阻燃布隔绝外界火情。所以,虽然他没有被大火烧死,但周围环境严重缺氧,导致了窒息死亡。”
我没有说话,依旧用酒精纱布擦拭死者裸露部位的皮肤,并且让大宝把死者身上的衣物给剪下来。经过检查,死者的颈部、口鼻腔都没有明显的损伤痕迹;躯干部和四肢也都没有明显的损伤。看起来,是有依据排除他死于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了。
“这就是一个意外事件。”大宝给案件定了性质。
“这里这么空旷,而且没有人管理,是不是经常发生火灾啊?”我一边把死者的衣服整理还原,一边说。
死者的衣物也很正常,没有损伤或者撕扯的痕迹。
“没有。”站在一旁的一名消防中队中尉军官说,“这个位置人烟稀少,又明令禁止烟火。因此以前没有发生过火灾。而且,我认为,这里都是露天存放垃圾,对我们雨水偏多的龙番市来说,这里的垃圾以及垃圾下面的土地都浸了水。即便有零星火星,也是没法引起大火的。”
“有人抽烟也不会引发火灾?”我问。因为我从死者外衣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包香烟,和一个一次性打火机。
“以我的经验,香烟不能算明火,是很难在这个垃圾场里引发大火的。”中尉军官说,“不过,如果烟头引燃了一些小的易燃物,导致明火出现,明火逐渐扩散,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。但这也算是小概率事件了。”
“那这场火灾是怎么形成的?”大宝问。
“这个,我们还是需要调查的。”中尉军官指了指远处正在驶来的一辆白色牌照的武警用车,说,“火灾调查部门已经派人来了。”
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:“既然在不应该起火的地方起火了,那么是小概率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。”
中尉军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。
“既然这样,案件我们可以移交给市局啦。”大宝摘了手套,拍着和我们一起抵达现场的韩法医的肩膀,说道。
烧死有三种机理。第一种是火场中的氧气减少,一氧化碳增多,从而导致窒息或者一氧化碳中毒,或者是呼吸道被热灼伤、水肿导致呼吸困难而窒息死亡;第二种是体表皮肤广泛烧伤而导致的创伤性休克死亡;第三种是火场坍塌等导致的机械性损伤死亡。
无论是哪一种机理,法医只要明确死者并不存在外人作用而死亡、死后焚尸这种可能性,就可以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了。法医通常见到的火场中的尸体,都是被焚毁严重的,或者缺失部分肢体的,这样的情况下,无法排除有没有外伤存在,就只能通过气管内的热呼吸道综合征以及有无烟灰炭末吸入,来判断死者被火烧的时候还有没有生命体征存在。一旦确认存在热呼吸道综合征并在气管里看到烟灰炭末,则可以判断是生前烧死。至于是意外烧死,还是有人纵火烧死,则不仅仅是法医需要考虑的范畴了。
但这个案件不一样,死者的皮肤都是完好的。我们通过尸表检验,就可以轻易排除他是被他人作用致死的。结合救援队介绍的情况,大宝说的,缺氧窒息而死,是他最有可能的死因。那么,这应该是一起意外。从这个垃圾场没有其他人、死者还吸烟这一点看,本案的始作俑者,正是死者。
确实如大宝所说,我们现在应该去专案组看看指环专案的调查有没有新的进展了,而不是在这里纠缠一个意外死亡的事件。
我点了点头,从勘查箱里拿出一支棉签,心想最后简单确认一下死者的生前烧死状况,然后就赶赴指环专案组。
我用棉签从死者的鼻腔内插入,尽可能深地去搅动。这个举动就是看看烟灰炭末是不是被死者吸入了深部鼻腔。这是判断生前烧死的一个最简便的方法,不过只在面部没有被焚毁的尸体上有效。
结果让我大吃了一惊。
我抽出来的棉签,白白净净的,没有黏附到一点烟灰炭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