暗黑者(死亡通知单)第十章 龙鱼宴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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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五分钟之后,走廊中又有脚步声响起,门外的小弟人人肃立,不敢喧哗。豹头则走到门口,摆出恭迎的架势。阿华精神一凝,料想这次该是高德森来了。
 
  果然,一行五人很快出现在阿华眼前。中间的那个男子鹰鼻枭目,正是高德森,在他身体周围则侍立着四个健硕的黑衣保镖。
 
  阿华回忆第一次和高德森见面的时候,对方只是一人一狗,绝无这么大的排场,现在仅仅过了半年,变化竟如此之大。不过再深入一想,却又释然。
 
  这么大的排场并非刻意招摇显摆,其实也是迫不得已。半年之前,高德森偏安于省城一隅,并无太多的树敌,半年之后的局势却大不相同:他的势力在省城风生水起,威名显赫的同时也招惹了众多仇家。如果他还像以前那般低调随意,只怕随时都会有性命之忧。
 
  这般历程阿华以前在邓骅身边的时候早已感同身受。道上的人都说龙宇大厦象征着省城最高的权势,并且内部的防御系统密不透风,哪一个不想占之而后快?可是又有几人能理解,当你进入这大厦之后,其实也就进了一座禁锢自由的监狱。
 
  高德森一见到阿华便满脸堆笑:“阿华兄弟,让你久等啦!”一边说一边在阿华对面坐下来。那里摆着一把华贵宽敞的太师椅,正是席间的主座,以前邓骅便常坐镇于此招待重要的访客。座椅背后就是那面硕大的水族墙,昔日水波中金光闪动,映着邓骅宽健的身躯,隐然有霸王之气。今天高德森倒是占了这个位置,无奈他身形偏于瘦弱,与宽大巍峨的座椅似乎有些不配,而他身后的水墙中也是空空如也、金龙难觅。
 
  四个黑衣保镖分散而立,两个守在了门口,另两个负手站于高德森身后两侧。高德森又冲豹头招招手:“阿彬,你和阿华兄弟一场。今天不要见外,坐下来陪你华哥喝两杯吧。”
 
  豹头应了一声,坐在阿华身边。阿华暗自冷笑,心知陪酒只是面上的说法,豹头真正的作用却是要贴身看着自己罢了。
 
  高德森抱着双臂,目光在宴会厅扫了一圈,颇有踌躇满志之意。最后他盯住了摆放在圆桌中间的那个银质餐盘,笑问:“阿华,这就是你准备好的美味吧?”
 
  阿华默然点了点头,好像没什么心情说话。
 
  高德森冲身后招了招手说:“打开。”一个保镖上前半步,弯腰揭开了盖在菜肴上的银盘。待氲在盘子里的热气蒸腾散尽之后,一条硕大的鱼儿便露了出来。只见那鱼扁身阔体,颚边两条长长的龙须,虽然已被蒸熟,但浑身上下鱼鳞尚在,金光闪闪,令人过目难忘。
 
  “好一条金龙鱼!”高德森由衷赞道。他看着那鱼欣赏了一会儿,转目问阿华,“你知不知道这条鱼最喜欢吃什么?”
 
 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对方的提问,只说:“高老板对这条鱼倒是感兴趣得很。”
 
  高德森忽地一叹:“其实我并不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宴会厅,这条金龙鱼,我也早就见识过。唉,那段记忆,已经陪我度过了十一年。”
 
  十一年前阿华还不在邓骅身边,不知道当时曾发生过什么。他看出对方有怀古慨今的意思,于是也不追问,只等对方继续往下说。而高德森把身体靠在宽大的太师椅上,果然要开始侃侃而言。
 
  “那时候,龙宇集团的势力还没到后来如日中天的地步,我也不是什么高老板,只是跟着一个大哥混江湖。我那个大哥雄心很大,一度想要和邓骅争夺对省城的控制权。只可惜他并不是邓骅的对手,几个回合下来,已经一败涂地。后来我便向那大哥提议,与其继续以卵击石,还不如暂时委曲求全,先给兄弟们留条后路再说。我大哥再三斟酌之后,终于接受了我的建议。他托了中间人向邓骅求情,希望双方能够握手言和。没多久,中间人就带回了邓骅的回复,邓骅邀我大哥到龙宇大厦赴宴。”
 
  阿华听到这里“哦”了一声,道:“你大哥倒也算个人物。”
 
  高德森明白阿华的语义:“那当然,能被邓骅邀到龙宇大厦赴宴的人,不管是朋友还是对头,至少都是邓骅能看得上眼的人物。我大哥也感觉邓骅很给面子,便答应赴约。到了约定的那天,我陪着大哥来到龙宇大厦,来到了这间宴会厅。”
 
  高德森再次举目四顾,似乎在寻找往昔的回忆:“那天接到邓骅邀请的一共是三个人,个个都是省城道上成名已久的人物。大家见面之后寒暄了一番,神色间却有些尴尬。我陪在大哥身后,多少听出一些眉目,原来这三人都是邓骅最近两年来击溃的对手,大家此行的目的也都一样,希望胜局在握的邓骅能放自己一条生路。这三人聊了一会儿,各自落座。邓骅却是最后才来的。他一进屋就坐在了这个位置上,背后的金龙鱼往来游动,那番气势我至今都难以忘记。”
 
  高德森一边说一边轻抚着太师椅的把手,品味着某种美妙的感觉。片刻之后他继续说道:“那天的宴席很丰盛,菜好,酒也好——可惜我身为小弟,只能在大哥身后站着,没机会一饱口福。邓骅频频举杯,热情得很,那样子好像已经忘掉了以前的恩怨。不过他再怎么热情和气,容颜中却总有一副掩盖不住的威严,令人不敢正视。在座的几位客人只好小心翼翼地陪着,惴惴不安。后来我大哥见邓骅始终不提正事,就主动端了酒敬对方,并且表达了赔罪的意思。邓骅痛快得很,端起杯子一口干了,说:‘过去的都已经过去。你们几个能来这里喝酒,就是给了我面子,喝了这顿酒,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。’他这么一说,几位大哥才放宽了心。大家你来我往,有吃有喝的,不亦乐乎。不过我却有些担心。别人且不说,我大哥那两年和邓骅拼得你死我活,这事能这么轻松就过去了?邓骅越是不动声色,这里面积攒着的能量就越可怕!而后来发生的事情也印证了我的担忧。”
 
  这故事说到这里,已足够吊起听者的胃口。便是阿华也忍不住要问道:“后来怎样?”
 
  高德森的目光转回来,又盯住了桌上的那条金龙鱼,然后他幽幽说道:“当几位大哥酒足饭饱之后,邓骅忽然放下筷子起身,他指着身后的那个鱼缸,请大家赏鱼。在座的当然极力奉承,直夸这条鱼好。邓骅看起来很高兴,讲了一通这鱼的妙处。最后他又想起什么似的,叹道:‘唉,我们倒是吃饱了,可这么好的一条鱼,它还饿着呢!’于是大家纷纷建议赶紧给鱼儿喂食。邓骅这时便提出了一个问题……他问:‘你们知不知道,这条金龙鱼最喜欢吃什么?’”
 
  先前高德森正是用这个问题作为引子揭开了那段十一年前的往事,而他此刻语调极为森然,显然是这个问题的答案非同寻常。在场众人全都竖起了耳朵,等待着他的下文。
 
  高德森继续说道:“那三个大哥各自胡乱猜了一通,却没有一个猜对的。后来邓骅摇摇手说:‘你们恐怕猜不到。因为这鱼最喜欢吃什么,连它原先的主人都不知道,而我也是偶然才发现的——这条鱼的主人原先是个东南亚的老板,这个人得罪了我,被我抓住。他就献了这条金龙鱼出来,想求一条生路。我一见这鱼就非常喜欢,不过又不甘心轻易饶了对方。于是我就让那家伙拿一只眼睛来喂鱼,如果鱼儿爱吃,我就放了他。那家伙为了活命,真的剜了自己一只眼睛扔进鱼缸里,结果鱼儿吃得欢快无比——嘿嘿,我后来又养了这鱼多年,再也没见它吃食吃得那么香。所以这鱼最爱吃的东西,原来却是人的眼睛!’”
 
  高德森模仿着当年邓骅说话时的语气,不急不缓,悠然自若,就像在宠物市场中的闲聊一般。但深藏在那番话语中的寒流却令人不寒而栗。听者几乎难以想象那个东南亚人的惨景:剜出自己的一只眼睛,然后却要用剩下的一只眼睛巴巴地看着,企盼鱼儿将自己漂浮在水中的眼球一口吞下,这肉体上的痛楚已然骇人,而精神上的摧残更要残酷十倍!
 
  豹头等人看着桌面上那条已被蒸熟的鱼,只觉得胃腹间一阵翻涌,勉力压了压才止住了呕吐的欲望。
 
  唯有阿华不动声色。他跟随邓骅多年,早已熟知主人的行事风格——对于敌人,如果不能在肉体上消灭,那就要从精神上彻底地摧毁对方。当一个人亲眼看见自己的一只眼球被吃掉,他在恐惧和绝望之余,一定会对自己的另一只眼球极为珍惜,这种情感将使他再也不可能重聚斗志。
 
  话到此处,众人已然明白当年邓骅宴请三个对头的真正用意:要想求和可以,但必须留下自己的一只眼睛。见高德森好像不愿再多说什么,阿华便带着丝嘲讽的语气追问道:“你们那三位大哥,都用自己的眼睛喂鱼了吗?”
 
  “有一个喂了,我跟的大哥和另外一个人却没有。”高德森说话的同时眼角抽动了一下,很显然那段血腥的回忆不会令人愉快。
 
  “你大哥做了一个愚蠢的选择。”阿华耸耸肩,好像有些遗憾,“那只眼睛可以保他后半辈子的平安。”
 
  高德森仰头看着天花板,喟然一叹:“你说得不错。在当时的局面下,这其实是邓骅留给他们唯一的机会。可惜我大哥却不能当机立断。当时我甚至主动请缨,想要献出自己的一只眼睛。”
 
  “哦?”阿华看着高德森,目光中略显敬意,“你对大哥倒还忠心得很!”
 
  高德森嘿嘿一笑:“阿华兄弟啊,你夸我,我当然高兴。不过我当时的想法却并不那么简单,我只是在寻求最大的利益。我大哥如果和邓骅谈崩了,我作为他的心腹,肯定也没什么善终。所以我冒险一搏,更多还是为自己考虑。如果邓骅要了我的眼睛,我们兄弟不仅可以落个平安,我在道上还能博个美名,至少压过我那大哥是不用说了。以后不管自立山头还是投靠邓骅,我都有了响当当的资本,这样计较起来倒也不亏。”
 
  阿华一愣,苦笑道:“原来我是用君子之心,度了小人之腹。不过你能自己说出这番话,也算个真小人,比伪君子还是要好不少。”
 
  高德森不羞不臊,面不改色地拱手说:“过奖过奖。只可惜邓骅却没给我这个机会,他当时瞪了我一眼,呵斥我说:‘我又没请你喝酒,你有什么资格帮我喂鱼?’”
 
  阿华“哼”了一声:“以邓总的眼力,你这种小把戏又怎能骗得过他?”
 
  高德森做出苦恼的样子:“我在邓骅面前碰了一鼻子灰,我老大也对我非常不满,我是两头不是人啊。不过我大哥不肯留下眼睛,邓骅也没有强求,他只说:‘你们既然不愿帮我喂鱼,那今天的酒就算没喝过好了。’”
 
  阿华心中早已有数,淡淡问道:“那你大哥后来怎么样了?”
 
  高德森道:“另一个不肯喂鱼的大哥没几天就失踪了,连个尸首也没找着。我大哥回去之后越想越不是味,后来就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,这一躲就是十一年。”
 
  阿华微微颔首说:“能躲得住,也算有些本事。”
 
  “我大哥找了个好地方啊,他躲在省城监狱的重监区,就算邓骅也追杀不到那个地方去。”
 
  阿华目光一跳,猜到了那个大哥的身份:“原来是平四。”
 
  高德森无语默认。片刻后他又用手在太师椅上拍了拍:“好啦,不说我那个大哥了,还是说我自己吧。那天邓骅当众羞辱我,说我没资格给他喂鱼。我嘴上没说什么,心里却暗暗发誓:终有一天,我要让这条鱼成为我口中的美餐!”
 
  阿华瞥了对方一眼,说:“那你现在算是得偿所愿了。”
 
  高德森的目光还是盯在那条金龙鱼上,半晌之后他又仰起头来环顾着金碧辉煌的宴会厅,感慨道:“所谓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。这鱼没吃到我的眼睛,今天却要被我所吃,而请我吃鱼的人一周前还口口声声要取我的性命,嘿,这人世间的反复变化,真是从何说起呢?”
 
  阿华冷眼看着高德森,他知道现在正是对方一生中最为风光得意的时刻,他愿意成人之美,索性让对方好好地享受一番。所以他就这么等着,直到高德森自己把情绪冷却下来了,他才切入正题问道:“高老板,那卷录音带你带来了吧?”
 
  “那当然。”高德森自信地一笑,“我知道你一定还想仔细听听。”说完他伸手往后招了招,便有随从把一个便携式的录放机送到他手里。高德森按下播放键,同时将放音机推到桌面上,喇叭正对着阿华的方向。
 
  磁带早已调好了进度,只略略空转了一圈,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随即响起:
 
  我是省城刑警队队长韩灏,今天我录下这段自白,以揭示一桩即将发生的血案真相。
 
  龙宇大厦的安保主管饶东华将要谋杀龙宇集团的两名高管:林恒干和蒙方亮,时间定在明天——也就是十一月二日。谋杀地点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,此处即龙宇集团总裁邓骅生前的办公室。
 
  昨天饶东华以杀手Eumenides的名义向两名被害人递送了一份死亡通知单,被害人已经接受他的建议,会在龙宇大厦1801房间躲避Eumenides的刺杀。而饶东华此后又和蒙方亮进行了密谋,在明天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左右,蒙方亮会首先杀死林恒干,然后他自己会在房间内假装昏睡。
 
  根据饶东华制定的计划,当蒙方亮杀死林恒干之后,我和饶东华会伺机进入1801房间,由我动手将蒙方亮杀死,杀人过程会模仿Eumenides惯用的手法。
 
  饶东华和蒙方亮密谋的过程已经被我暗中录音,那段录音将作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证据;而我的这份独白录音则用来证实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饶东华的策划,为了证实本人独白的真实性,我在杀死蒙方亮的时候将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迹:
 
  1.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伤之外,我会在死者的右侧耳根部位划上一刀;
 
  2.我会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1999年铸造的一元硬币。
 
  3.我会拔下死者的一绺头发,弃于死者伤口附近的血液中。
 
  以上细节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,只有行凶者本人才会知道,我现在说出这些细节,足以证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参与者。我本身并没有杀害蒙方亮的动机,我的行为全都是出自饶东华的指使,没有饶东华的安排,我也不可能于案发时进入现场。
 
  从孩童时代开始,我毕生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好警察。然而一次意外让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,现在我已经无法回头。我只希望能有机会抓住Eumenides,否则我死不瞑目。这就是我参与此案的唯一原因。只要我的愿望实现,我就会向警方自首,将案件的主谋饶东华绳之以法。
 
  如果我本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意外,那我留下的两份录音资料将作为最有力的证据,还法律与正义的尊严。
 
  我是韩灏。我的这段自白发生于二〇〇二年十一月一日。
 
  这段录音就是高德森所说的送给阿华的“礼物”,不过那礼物只是复制了一个片断,并不完全。阿华今天第一次完整地听完了磁带中男子的讲述,他越听神色越是凝重。不错,那的确就是韩灏的声音,而前刑警队长的这番自述足以将阿华推向极为不利的境地。
 
  阿华有些后悔,自己当初还是太小看那个家伙了。他和韩灏商议谋杀计划的时候,每次都做了反录音的安排,但他没想到对方会偷录自己和蒙方亮的对话,而这段独白更是出乎他的意料,那三个留在案发现场的细节可谓神来之笔,令自己在警方面前难以辩驳。
 
  不过此刻懊恼已然全无意义,阿华关心的是另外一个问题。
 
  “你从哪里得到的这卷录音带?”
 
  高德森往太师椅上一靠,大咧咧地说道:“韩灏当初制作了这份录音,并且在死后寄到了蒙方亮家人手中,不过你也早有防备,一直派人盯在蒙方亮家附近。所以你的人比警方提前一步截走了这份录音。没想到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,又有一个神秘男子打晕了你的手下,把录音带抢走。这个男子据说就是你想要栽赃的杀手Eumenides。”
 
  “你知道的倒不少。”阿华一边说一边斜眼瞪着豹头。当初盯防蒙方亮家人的任务他就是交给豹头去办的,现在豹头已经投靠了高德森,关于这卷录音带的来龙去脉后者自然也了如指掌了。
 
  豹头厚着脸皮,假装没看到阿华的目光,对以前的主人毫不理睬。
 
  阿华心中忽又一凛:难道这小子早就藏着一手,当时就留下了这半份录音?不过他随即又推翻了自己:不可能,以Eumenides的手段,做事情不会这么不干净的。
 
  高德森从阿华的神色变化中看出了对方所想,笑道:“阿华啊,你错怪你的兄弟了。我得到这份录音,完全是一段机缘巧合。前一段刑警队的人盯上了我的两个小弟,要搜他们的住所。我那两个小弟摸不清底细,就往上汇报了。我托人一打听,原来刑警队盯的就是龙宇大厦那起案子。我连忙带人过去,赶在警方之前找到了这卷录音带。”
 
  阿华却越听越糊涂了:“这录音带怎么会在你的小弟那里?”
 
  “我那两个小弟是刚刚搬到那边住的。”高德森解释道,“这卷录音带是前一个租客留下的,根据房东的描述,这个租客就是此前夺走录音带的Eumenides。”
 
  高德森并不知道Eumenides夺走录音带之后曾和阿华有过一场交易。他认为话到此处已非常明了:Eumenides把录音带一直藏在住处,直到自己失手被捕。而警方正是循着Eumenides的线索找到了这里。
 
  阿华的思绪却更多一些,当初Eumenides和自己交易的时候,曾亲口保证没对录音带进行复制。他倒真的没有复制,但却留下了半份录音,这么看来,那家伙终究还是对自己有所防备。如果自己没有守约,那这半份录音就会派上用场了。只是大家都不会想到,这录音最终竟会落在高德森手里。
 
  “阿华啊,我可是救了你一命呢。”见对方不说话,高德森悠然提醒,“如果这带子到了警方手里,那你的麻烦可就大了。”
 
  阿华的思绪转回来,他沉吟了一会儿,说道:“不错,你救了我一次。如果你把这带子给我,或许我们可以做一次交易。”
 
  “交易?”高德森笑了,“什么样的交易?”
 
  “这个需要你来考虑。”阿华指着那个录放机说,“我要这卷带子,你可以提一个你想要的条件,如果合适的话,我们就做交易。”
 
  高德森看着阿华,他笑得更加厉害,就像是一个大人看着童言幼稚的孩子。等他笑完了之后,他这才说道:“我不会和你做交易的。你想要这卷带子吗?可以,我现在就给你。”
 
  高德森掏出录放机里的磁带扔给阿华,阿华皱了皱眉头,没有伸手去接,带子落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。
 
  “坦白告诉你吧,这带子我已经做了复制,而且不止一份。你永远也别想它们全部销毁。”高德森还是笑嘻嘻的,语气却有些变了味道,“你有什么资格和我做交易?你只能求我,求我好好地保管它们。否则我一不小心,那带子就有可能流传出去。”
 
  “那确实没有交易的必要了。”阿华有些遗憾地耸了耸肩膀,又说,“你本来可以要求我做一件事情的,这样我至少会晚一点杀了你。”
 
  “你?杀了我?”高德森好像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。
 
  “我已经告诉过你了,我会杀了你。”阿华的语气极为自然,“即使我们做交易,这件事也不会改变的。”
 
  高德森不得不再次提醒对方:“你杀了我,立刻就会有人把这带子送到警方手里。”
 
  “我知道。所以我才会给你一次做交易的机会。”
 
  高德森凝起目光盯着阿华,然后他很严肃地问了句:“你的脑子是不是有病?”
 
  阿华摇了摇头,他知道自己和对方是两个世界的人,根本聊不到一起去。
 
  高德森却不愿放弃,他试图改变对方的想法:“你为什么要杀我?你也不应该和我做交易,你应该和我合作。懂吗?合作!合作能让我们双方都变得更好。还有你的兄弟,我的兄弟,大家都成了自家人,何必要杀来杀去、两败俱伤?”
 
  “合作?”阿华反问,“你觉得我们现在还可能合作?”
 
  “为什么不能?你帮我做事,我就永远保守磁带的秘密——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利益。既然有共同的利益,为什么不能合作?”
 
  阿华沉默了一会儿,又问:“我们如果合作了,龙哥怎么算?被你们烧伤的那个女孩又怎么算?”
 
  高德森哑然失笑:“你还考虑他们?”
 
  “你不考虑?龙哥难道不是在给你做事情吗?”
 
  “他给我做事,因为当初我们之间有共同的利益。现在我们的利益纽带已经不存在了,我为什么还要考虑他?那个女孩我了解过,她不过是个小姐,你和她在一起不也是各取所需吗?现在她已经成了一个怪物,你还想着她干什么?”
 
  “利益……”阿华咀嚼着这两个字,他已经全然明白自己和对方的思维差异所在,“你所考虑的一切,都离不开这个词。”
 
  “是的。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:利益高于一切。”高德森郑重地看着阿华,“你如果不能适应,你就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。”
 
  阿华又不说话了,他似乎在考虑着重要的事情。高德森静静地等待着,不知对方是否会改变主意。片刻之后,阿华从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,自己抽出一支,同时把烟盒冲高德森晃了一下。
 
  高德森摇摇手:“不用。”他并不是不抽烟。只是此刻局势不明,他还不敢抽阿华带来的香烟而已。
 
  阿华便自己把那支香烟叼在嘴里,旁边豹头主动掏出打火机,帮他点着。
 
  阿华深吸了一口,慢慢吐出些烟圈。然后他忽然转了话题问道:“你知不知道我和邓总是怎么认识的?”
 
  面对这样的话题跳转,高德森多少有些奇怪。不过他对新话题仍有兴趣。省城江湖上的人都知道,邓骅和阿华之间并无血缘亲情,但两人却极为亲密默契,直如父子。这份情感背后一定有着某段不寻常的故事吧?于是高德森便应了句:“不知道。你倒说说看?”
 
  阿华把香烟夹在手中,不紧不慢地讲述起来:“我是一个孤儿,从小在福利院长大。那个时候福利院的条件不是很好。我上小学的时候,用的书包都是社会上淘汰下来的旧货。看到其他同学的新书包花花绿绿的,我非常眼馋,非常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新书包。后来在我十岁那年,有个叔叔给福利院捐了一笔钱,这笔捐款使我的愿望得以实现,我也有自己的新书包了。”
 
  高德森在一旁猜测:“这个人就是邓骅吧?”
 
  阿华点了点头。
 
  高德森“哧”地一笑:“他是坏事做多了,才会刻意找个地方行善。你们只是他寻求良心慰藉的工具罢了!”
 
  阿华没有搭对方的话茬,只是继续说道:“当时福利院的阿姨发书包的时候告诉我们,等到了春节,这个叔叔会亲自来福利院里看望我们,到时候还会给我们送一批年货。别的小朋友听了这个消息都很兴奋,纷纷猜测过年时那叔叔会带来什么好东西。唯有我的想法与他们不同。”
 
  “哦?那你是怎么想的?”
 
  “我在想怎样报答对方。既然那个叔叔实现了我的梦想,我愿意把我最好的东西回赠给他。当时在福利院里,小朋友们很少有机会吃到零食。只有到了星期天,阿姨才会给大家发一些小食品,有时候是棒棒糖,有时候是奶油饼干,有时候是巧克力之类的。这些零食在孩子们眼中就是最美妙的东西了。当我决定报答那个叔叔之后,我就把每一周发放的零食都积攒起来。一直到春节前夕,用一个纸袋积攒了满满一包。过年的时候,那个叔叔果然来了,他带了很多礼品送给小朋友,每个人都有份。但只有我在拿到礼品的时候,不仅说了谢谢,还回赠给对方一个装满礼物的小包。邓总当时并没有特别的反应,他只是看了我一眼,然后问了我的名字。不过后来我知道,这个瞬间已经改变了我的一生。”
 
  说到此处,阿华的眼神有些迷离,思绪似乎又回到了曾经的童年时代。夹在他手指中的香烟慢慢燃烧着,荡起悠悠的青烟,孤独的烟灰已经积攒了近半寸长。
 
  “邓骅就是因为这件事情对你青睐有加?”高德森眯着眼睛问道。他多少有些诧异,以邓骅的铁血石心,难道会如此轻易地被一个孩子打动?
 
  阿华没有正面回答,他垂下眼睛看着指间的香烟,自言自语般说道:“我后来也想过。邓总难道会看得上那包零食?不是。他后来对我如此信任,只因为他知道我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。别人给予过我的,我一定会加倍奉还,所以他对我绝不吝啬。我和邓总之间的关系,真的像父子一般没有隔阂。”
 
  见阿华的情绪好像有些消沉,高德森便把身体往前探了探,两只胳膊支在了桌面上:“邓骅对你再好,他也已经死了。以后的省城,会是我高德森的天下。你看,我已经是这幢大厦的主人,邓骅钟爱的金龙鱼也沦为了我的盘中餐。我看得起你阿华,知道你是个人物。你的眼光应该放远一点,聪明的人不要往身后看,要看到自己的未来!”
 
  阿华还是没有搭腔,他的食指轻轻一弹,一截松动的烟灰散乱飘落。然后他抬起头,思绪从过往中挣脱出来,道:“好了,不说邓总了,说说那个女孩吧。”
 
  “靠!”高德森翻了翻眼睛,“一个小姐有什么好说的?”
 
  阿华淡淡说道:“是,她是个小姐。我们当初相识也的确是在各取所需——她冲着我的钱,我冲着她的色。不过后来的情况就有些不同,她开始真心对我……”
 
  “做小姐的能有什么真心?最多是放长线钓大鱼罢了。”高德森打断阿华的话头,脸露不屑之色,“没想到你阿华竟会沉迷女色,连这点判断力都没了。”
 
  面对对方的言语羞辱,阿华并未发怒,他只是认真地看着对方,道:“你错了,我看人一向很准。那女孩后来受我连累,生不如死,可她却没有一点点后悔。因为帮我挡过了一场劫难,她甚至还感到高兴。她已经为我失去了最宝贵的容颜,她对我还能有什么所图?”
 
  高德森还想说些什么,但一时间又有些词穷。他略张开嘴,最终却只是摇摇头轻咂了一声。
 
  “江湖上有句古训:婊子无情,戏子无义。一个做小姐的,为什么会这样对我?这件事别说是你了,就是我自己都觉得奇怪。所以我也问过她,而她的答案特别简单。”说到这里,阿华冲高德森一笑,“这事跟你有点关系呢。”
 
  “跟我有关?”高德森一愣,成了摸不着头脑的丈二和尚。
 
  “那女孩原本在凯旋门大酒店上班。那次你给凯旋门栽赃,让刑警队的人封了酒店,女孩穿着单衣被赶出来,可怜得很。正巧我看见了,我就把自己住处的钥匙给她,让她先有个地方容身。”阿华把香烟凑到了嘴边,虽然没吸几下,但那烟在阿华说话的时候已经燃去不少。这次他把烟圈吐出之后,又眯眼看了看烟头残余的长度,然后颇为感怀地说道,“那女孩告诉我,正是我的这个举动让她的态度彻底改变。在她眼中,我不再是一个客人,而是一个懂得关心她、可以给她庇护的男人。所以她愿意为我付出,甚至献出自己的整个生命来报答我。”
 
  高德森“嘿嘿”怪笑着:“那我还成了你们两个的红娘了?”
 
  对于高德森的反应阿华似乎有些失望,他的视线从烟头转向对方:“你还是听不明白我想说的重点到底是什么。”
 
  高德森冷言反驳:“我确实听不明白。我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,你不去考虑自己的生死命运,却要向我们歌颂一个小姐的感情?”
 
  阿华叹了口气:“你认为我不该提及这个女孩?现在我在和高老板谈判,一个即将成为省城主宰的人。我怎么能再三提起一个小姐?她根本不配出现在这个场合。”
 
  高德森目光强硬,并不否认他的这番潜台词。
 
  阿华却摇摇头:“可我的想法恰恰相反。我觉得是你不配和我们相提并论。我们是懂得感恩的人,而你不懂。在你的世界里,约束行为的最高准则是利益,而在我们的世界,取代利益的准则是恩仇——有恩报恩,有仇报仇,不管是哪个方面都容不得半点含糊。”
 
  高德森再也无法忍耐,他伸手在桌面上重重一拍:“愚昧!你这是自寻死路!”
 
  “你会先死。”阿华直视着高德森的眼睛,他说话的气力不大,但语气极冷,像极了从地府深处飘来的声音。
 
  高德森怒极反笑。他实在不明白,阿华还有什么资格这样和自己叫板?对方的势力已经日趋衰微,而致命的把柄还被自己握在手中。即使在这个宴会厅现场,对方的力量也处于绝对的弱势,他连拼死一搏的机会都不存在!
 
  “好好好!”如此胜券在握,高德森便大模大样地躺靠在太师椅上,“我倒要看看,我是怎么个死法!”
 
  阿华不再说话,他把香烟叼在唇中最后吸了一口,这一口吸得又重又深,充满了要做决断的意味。烟头上的火光蓦然亮旺,快速燃到了烟蒂附近。这时阿华忽然把右手探到屁股下面,攥住了凳子的一条腿。然后他躬着身体一发力,将凳子甩起来向着桌子对面扔去。
 
  那是一张打制于清代的楠木圆凳,质量沉重,如果砸到人也非同小可。不过坐在对面的高德森早有防备,一见阿华扔出凳子便立刻弯腰闪避。而阿华情急之下似乎也失去了准头,凳子从太师椅上方飞过去,结结实实地砸中了镶嵌在墙体上的那只大水箱。水箱玻璃经不起这样的撞击,“砰”的一声碎裂了,大大小小的碎片伴随着水箱中的透明液体倾泻而下,直冲着高德森覆盖而来。
 
  站在高德森身后的两个黑衣保镖应声而上,展开身体护住了自己的主人。那些玻璃碎片大部分被他们遮挡住,并不能伤到高德森分毫。后者除了被淋成个落汤鸡之外,在这波攻击中并没有任何损失。
 
  而在桌子的另一边,豹头的反应更快。阿华刚刚把凳子扔出手,他便“蹭”的一下从自己的座位上蹿出去,满头金发舞动,像极了一头猎食的豹子。面对整个省城的格斗王者,阿华也难有抵抗之力,他被豹头一下就勒住了脖子,同时下盘也吃了记扫堂腿,身体失去支撑,只能软软地受制于对方的擒拿术之中。整个局势似乎在瞬间便一边倒地分成了胜负。
 
  然而高德森等人的心态却无法乐观。因为就在阿华被豹头制服的同时,整个宴会厅内的人都闻到了一股不正常的浓烈气味。
 
  酒精的气味!
 
  原来封闭在墙体中的满满一箱液体并不是水,全都是酒精!随着水箱玻璃的破裂,这些酒精倾泻而下,将高德森和他的两个保镖彻底浇了个透!
 
  阿华的身体正在豹头的铁肘夹击下摇摇欲坠,他的四肢都受到了擒拿,但他的嘴还能动。于是他深吸了一口气,将那燃得正旺的烟头重重地吐了出去。烟头在空中打着滚儿,火星闪耀,阿华的目光一路追随,脸上则浮现出畅快的笑意。
 
  这一切都在电光火石的瞬间发生。随着“呼”的一声轻响,烟头的落点处腾起一团巨大的火焰,然后便有三个火人在其中挣扎起舞,痛苦的哀号声此起彼伏,令人不寒而栗!
 
  豹头几乎看傻了,他愕然松开阿华,喃喃骂了句:“我操!”随即他意识到那火势很可能危及自己,连忙向着宴会厅门外跑去。守在门口的两个保镖也自顾不暇,一边往走廊里退,一边高喊着:“着火啦!快救高总!”众人七手八脚地去找消防栓,一时间乱成一团。
 
  阿华却没有走。他把宴会厅的大门关好,从里面锁死。然后他又退回到桌子附近,盯死了在火中挣扎的高德森。只要后者想要逃离,他就举着张凳子连顶带踢,把对方赶回到水箱附近的火焰中心。而另两个陪葬的保镖则任凭他们在屋内奔跑打滚,不作理睬。
 
  屋外的豹头等人度过了一场梦魇般的经历。他们虽然扯出了消防水管,但却无法撞开厚重的宴会厅大门。只听得屋内惨叫连连,直如十八层的炼狱一样。当那惨叫声越来越弱的时候,他们的心也一点一点地沉下去,直到彻底的绝望。
 
  惨叫声彻底绝迹之后,宴会厅的大门才终于打开。阿华从厅内缓步走出来,他的背后是一片火海,他的头发、衣服和鞋袜上也兀自飘着零星的火苗。阿华一边走一边拍打着这些火苗,他的神色如冰如铁,就像一个从地狱中走出的阎罗。